按照《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教学工作方案》总体要求,为保证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期初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确保期初各项教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现就期初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学时间安排
按照学院统一安排,2023年2月27日(农历二月初八)全体教师上班,2021级学生3月4日(周六)返校,2022级学生3月5日(周日)返校,3月6日(周一)全体师生正式上课。暑假放假时间为2023年7月8日(农历五月二十一)。本学期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全天上课上班,周六、日全天休息,法定假期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执行。每周二下午不排课,教师集中返校,安排党务活动、政治学习和业务活动等。具体请详见附件-1《5822yh银河国际2023年春季学期校历》。
二、开学返校前教学工作安排
(一)做好学生摸底和学情分析工作
各教学系要在开学初做好返校学生的摸底工作,为后续线下教学、混合式教学以及未返校学生教材邮寄等做好准备,摸底数据要精确到班级和学生个人,各系汇总数据在2023年3月3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根据学生摸底情况,各系组织全体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学情分析(教务处质量管理科具体组织实施),对学生的学习状态、基础与环境、生源特点等进行全面分析,针对不同学情,开展分层分类教学,确保学生学习质量。坚决杜绝和纠正可能出现的“一刀切”“一放了之”或过度增加学生在线学习负担。
(二)师资准备及健康监测
线下开学前,各系要做好有教学任务教师(包括校内专任教师、校内兼课教师、校外兼课教师、产业导师,除产业导师外,其他教师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证)的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的教师暂缓返校,不带病到校工作,可开展线上教学,直至治愈后返校。外聘教师出现空缺时,各系部要及时更换教师,如果继续聘用校外教师,需进行一周的健康监测,之后才能返校上课,这期间的课程可以由其他教师代上或调课。所有课程的任课教师需要正式开学前一周内全部到位。
(三)分类制定和调整课程教学计划
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系部、中心要针对线上、线下及混合式教学等不同情况,根据理论课和实践课的不同性质,结合专任教师、产业导师、外聘教师等不同师资来源,认识实习和岗位实习等不同情况,同时考虑上学期因疫情调整到本学期的部分实践类课程,分别制定和调整本学期的课程教学计划,各系调整后的教学计划2023年3月3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同时要求和督促本部门有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做好包含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三种情况的教学准备工作。
(四)排课、课表核准与调整
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排课工作的通知》要求,2月13日-2月26日完成初排课,2月27日-3月3日,课表微调、定稿。线下开学前一周内对本学期课表进行再次核准,对部分既承担线上教学(如高职扩招班)又承担线下教学教师的课表进行调整,保证教师有足够的时间进行线上线下教学切换或场地交换。正式开学后,尽量不调整课表。各系部必须在开学前一周自行打印班级课表并发放至各班级及任课教师。每位任课教师在开学前一周要认真查证授课班级、地点、时间及其他相关注意事项,确保准确无误。
严禁任课教师之间私自变更教学安排(任务)顶替上课, 杜绝擅自调、停课行为,如有发生,一律按照《5822yh银河国际教师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工作通报〔2022〕第二期)追究当事人责任。
如果线下开学后发生新冠病毒感染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上课方式的调整,保证学生完成学习任务。
(五)组织召开第一次教学科研工作例会
教务处于正式开课前一周,组织召开本学期第一次教学科研工作例会,布置落实学期教学任务。
(六)教材的审核、征订与发放工作
2023年春季学期共选用248种(本)教材,其中138种(本)教材已在2022年审核通过,剩余110种(本)教材于2023年1月13日邀请自治区教育厅教材库专家开展审核,主要对教材内容和插图进行了审核,经专家审核评定,合格教材103种(本),停用教材1种(本),修订教材6种(本)。不合格7种(本)教材已更换为审核过的备用合格教材。
2023年秋季学期拟征订教材223种(本),征订教材全部为审核合格教材。
为确保教材使用安全,线下开学前一周,教务处要确保教材按时完成审核与征订工作并运输到校,做好入库、消杀和分类等工作。学生返校后,开课前两天必须完成所有教材的发放工作。为避免人员聚集,教材发放按系、年级分组、分时段进行,具体由教务处教务管理科下发教材发放通知。暂不返校的学生,教材由教务处协同各系安排专人及时邮寄至学生手中。发放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系 |
21级、22级学生发书时间 |
地点 |
负责单位 |
负责人 |
财会金融系 |
3月4日 14:30-18:00 |
明德楼乙东门厅 |
内蒙古云图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李金山 |
商务管理系 |
3月5日8:30-10:00 |
|||
艺术设计系 |
3月5日10:00-12:00 |
|||
餐饮食品系 |
3月5日14:30-18:00 |
|||
商贸流通系 |
3月4日 14:30-18:00 |
内蒙古蓝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
旅游管理系 |
3月5日8:30-10:00 |
|||
国际教育系 |
3月5日10:00-12:00 |
|||
信息技术系 |
3月5日14:30-18:00 |
(七)教学设备调试与信息化升级
线下开学前一周内,要完成教室、实验(训)室、机房、报告厅、体育馆等教学场所的准备工作,对智能交互黑板、投影仪、计算机设备、供电设施及网络设备进行全面维护,对照线下课表,对实践课程需要的软、硬件平台进行调试,保障课程的正常开展。各教学场所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春季学期安全大检查。
同时,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劳动美育教研中心、创新创业教学部及各系要加强教学场所(包括理论课和实习实训室等教学场所)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各教学场所要具备教师现场上课、学生线上同步上课的设备(至少要有电脑、摄像头、麦克风,师生可交互)。
(八)环境与设备的清洁与消毒消杀
线下开学前三天,各部门根据返校学生情况,对所需教室、实验(训)室、机房、体育馆等重点区域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彻底清洁与消毒消毒,并做好日常通风换气工作,设置警示标志,配备必要消毒用品,保障线下教学如期开展。
(九)加快网络课程及线上教学资源建设
各系部、中心要督促本部门有教学任务的教师持续建设网络课程,各教学单位要加大资源建设力度,强化资源建设水平,本学期所有课程必须在线上同步开设,所有要求的教学材料(包括电子版教材)均需上传到网络教学空间,本学期的期初、期中、期末教检、主要教学环节检查及学期评教活动将全部在线上进行。图书信息中心负责为各系开设线上教学督查帐号,便于各系部开展自查。
(十)因故不能线下开学则全面开展线上教学
如因新冠病毒感染等原因不能如期线下开学,按照校历规定开学时间,所有有校内教学任务的教学班级,按照2023年春季学期教学计划,全员开展线上教学,直至线下开学后切换到线下教学,各系也要相应调整教学计划。
三、开学返校后教学工作安排
(一)做好未到校学生的教学安排
各系在正式上课前,要做好到校学生的登记工作,确认线上、线下学生人数,对未到校学生要及时联系学生和家长,摸清具体情况。针对部分涉疫学生及因故未返校学生,各任课教师要及时调整上课方式,在现场教学的同时要开展线上线下混合教学,确保对现场学生和线上学生同步授课,并确保上课质量。各教学场所主管部门要确保具备现场上课同时线上直播的设备设施。对小部分线上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提供个性化的学习支持,通过录播回放、在线开放课、网络答疑等多元化方式,确保学生能够及时、有效保证学习进度,也可以通过学分置换解决学生学业问题。对学生全部到校且没有出现涉疫师生的班级,全部采用线下教学。
(二)适当减小班额,实行分区错峰下课
适当减小班额,通过合理分配空间、加大桌椅间距等方式,保持安全距离。为减少同一时段人流密集程度,结合教学实际,学院按教学地点不同实行错峰下课。
分区错峰下课时间安排表
教学地点 |
上下课时间 |
执行时间 |
课间休息 |
明德楼(甲) 明理楼(甲) 敦行楼(甲) 敏行楼(甲) 鹏展楼 |
上午: 8:20-11:50 下午:14:30-18:00 |
1-9周 |
10分钟 |
上午: 8:30-12:00 下午:14:30-18:00 |
10-19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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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楼(乙) 明理楼(乙) 敦行楼(乙) 敏行楼(乙) 敏行楼(丙) 明志楼 其它楼 |
上午: 8:30-12:10 下午:14:30-18:00 |
1-9周 |
|
上午: 8:20-11:50 下午:14:30-18:00 |
10-19周 |
||
备注:未经系部和教务处审核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教学地点,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
(三)加强课堂考勤工作
加强课堂考勤,上课前必须通过“智慧商贸”等平台进行电子签到,任课教师须清楚学生缺勤原因及学生去向,学生考勤信息必须于当日课间反馈到学生所在系(辅导员或和教学秘书处)。同时,要加强课堂日常督导检查(线上线下结合),严格落实《学院学生因病缺课缺勤登记及病因追踪报告制度》《学院教职工因病缺勤登记及病因追踪报告制度》。
(四)合理安排体育活动
开学第一周,不安排室内体育课。体育教学部要分区划定授课班级运动场所,合理设计体育课程内容,实施小班化教学,组织和开展好体育教学和课间体育活动。加强对感染师生康复期的健康指导,引导师生做好康复期健康管理。不组织或要求康复期的师生参加剧烈运动。
(五)做好学业预警工作
各系要组织教师对线上、线下教学开展阶段性测试,对学生学习状况做出全面而系统的评估,不断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学生积极自觉学习,及时开展学业预警工作(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具体组织实施),保障教学质量的同时确保更多同学能够跟上进度。
(六)持续做好教学场所的清洁与消毒消杀
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图书信息中心、劳动美育教研中心、创新创业教学部、体育教学部及各系要加强教学场所的卫生清理、消毒消杀、通风处理等,在各楼主入口处摆放共用消毒用品,师生员工进出时可自行做好卫生消毒。配合物资保障与环境卫生工作组开展教学场所环境卫生日常清洁与消毒消杀。
(七)减少室内大型聚集性活动
加强教室、实验(训)室等公共场所的人员管理,减少室内大规模聚集性活动,或非必要不开展大规模室内聚集性活动。各教学场所要严格执行报备制度,开学后各系部开展大型活动需提前与场地管理部门进行报备。
(八)期初教学检查
根据《5822yh银河国际教学运行管理制度》(内商职院党发〔2022〕151号)第七章教学检查第二十九条,学院将于期初第一周采取定时检查和不定时抽查的方式对全院的教学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方式为各系部组织的自查和教学督导评估中心、教务处组织的检查。定于3月7日上午对各教学单位进行检查,具体情况见下表。不定时抽查组由教务处全体人员组成,于第一周对各教学单位进行抽查。
检查时 间 |
检查人员 |
课程表打印、记录人员 |
检查地点 |
检查内容 |
2023年3月7日 |
冯建平、李连生、 安乐、乌尼日、 刘文利、侯 磊 |
乌尼日 |
明德楼甲、 明理楼甲 |
1.教学秩序检查。进行师生出勤和开课情况检查。 2.教学准备检查。进行课表与人才培养方案一致性检查;教材到位情况检查;课程标准、教学计划、教案等教学资料(包括网络课程资源)的准备情况检查。
|
秦 涛、宋斌、邢利民、原琼、金竹茹 |
金竹茹 |
明德楼乙、 明理楼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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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云胜、秦艳梅、武 涛、乌兰图亚
|
乌兰图亚 |
明志楼(包含艺术设计系实训室)、敏行楼(原服装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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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子龙、刘志霞、李金山、阿力玛
|
阿力玛 |
敦行楼甲、敦行楼乙、敏行楼甲 |
(九)做好期初补考、转专业、专升本、毕业资格审核、毕业图片信息核对等工作
统筹做好本学期期初补考、重修工作,做好2022级新生转专业工作,做好2023届学生专升本及毕业资格审核、毕业图片信息核对,2021级学生毕业图片信息采集等工作,各系要在开学初完成毕业设计和答辩等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实习实训和实践教学,为毕业生升学和就业创造条件。
任 务 |
开展时间 |
责任人 |
教务处联系人 |
期初补考成绩录入 |
1.2020级学生期初补考时间:2023年2月17日、18日 成绩录入时间:2023年2月19日-2023年2月28日 2.2021级与2022级学生期初补考时间:第三周,成绩录入:第四周 |
各教学单位 |
金竹茹、 乌兰图亚 |
重修和成绩录入 |
1.2020级学生重修时间:2月27日-4月29日 成绩录入:考核结束后3天内 2.2021级与2022级学生重修时间:第四周-期末 成绩录入:考核结束后3天内 |
各教学单位 |
金竹茹、 乌兰图亚 |
扩招生成绩录入 |
2023年4月20日前
|
各教学单位 |
乌兰图亚 |
转专业 |
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10日 |
各系 |
乌兰图亚 |
专升本 |
报名阶段:2023年2月15日-2023年2月19日 审核阶段:2023年2月15日-2023年2月23日 各部门报送材料:2023年2月28日前 各系公式审核通过名单:2023年3月3日前 学院公示审核通过名单:2023年3月10日前 打印准考证:2023年4月15日-4月22日 考试:2023年4月22日
|
各系 |
乌兰图亚 |
毕业图片(毕业照片)信息核对 |
2023年3月5日-3月31日
|
各系 |
武涛 |
毕业资格审核 |
2023年2月27日-2023年4月30日 |
各系 |
武涛 |
2021级学生毕业图片信息采集 |
2023年4月30日前 |
各系 |
武涛 |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教学工函〔2022〕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实际工作,现建立教务、招生与就业、学工、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和各系组成的联合督查机制,对学籍学历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落实情况定期开展检查。具体任务情况如下表:
任 务 |
具体任务内容 |
责任单位 |
开展时间 |
备注 |
监督 |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
1.对新生报到所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等材料逐一比对核查。 |
招生就业处 学生工作处 各系 |
新生入学1个月内 |
|
纪委办公室 |
2.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将报到现场采集的新生照片与考试报名照片、身份证照片进行人像比对。 |
招生就业处 教务处 各系
|
新生入学3个月内 |
2022级新生已完成 |
||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十一条 |
教务处 招生就业处 学生工作处 各系
|
新生入学3个月后 |
2022级新生于2023年4月15日前完成 |
|
学生学籍电子注册 |
1.新生学籍注册 |
教务处 招生就业处 各系
|
新生入学3个月内 |
2022级新生已完成 |
|
2.新生学籍自查工作(学信网) |
教务处 各系 |
新生入学3个月内 |
2022级新生已完成 |
||
学年电子注册 |
在校生学年注册 |
教务处 各系 |
每年11月前 |
2022年已完成 |
|
学生转学工作 |
严格审核学生申请转学理由和条件 |
教务处 各系 |
常规工作 |
|
|
学历电子注册和学历证书管理 |
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历电子注册 |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各系 |
每年7月15日前 |
|
|
学籍学历信息修改与勘误 |
各高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学籍学历信息修改、勘误的工作制度,制定具体办法,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及证明材料。 |
教务处 招生就业处 学生工作处 各系
|
常规工作 |
|
|
专升本 |
各部门做好专升本相关工作 |
教务处 招生就业处 学生工作处 各系 |
每年11月-次年4月 |
|
|
(十一)毕业生岗位实习
毕业生岗位实的有关要求另见学院实践教学中心的安排。
(十二)期初教学文件汇总
各系部要在开学前 2 周检查每位任课教师的教案或讲稿、课件、教学进度计划表、理论实践教学大纲、课程标准、专业标准、人才培养方案等教学资料的准备及相符情况,将教学检查的有关汇总材料(电子版)于开学后一周内报教务处教务科。
(十三)开展课堂革命典型案例的评审级院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培育工作。
(十四)开展教师业务能力比赛、学生技能大赛参赛队伍的遴选、培育工作。
四、线下开学后遇突发疫情教学安排
线下开学后,如出现新冠病毒感染情况,所涉班级(学生或教师)立即停止线下教学,根据学院应对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全部或部分班级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实施线上教学、调整教学安排等措施,并提前做好线上教学各项准备工作。
(一)线上线下教学切换准备工作
1.课程与资源准备
为保障能够随时开展线上、线下教学切换,要求所有任课教师必须提前建设适合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要求的网络课程,要求所有教学资源(包括教案、作业、试题等)全部上传到“智慧商贸”网络教学空间,各系部要认真制定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管理办法,督促本系教师认真开展网络课程建设。线上教学期间,教学督导人员将在线上开展教学检查。
2.设备与技术准备
为便于线上线下教学切换,任课教师居家须配备有摄像头和麦克风的电脑(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或手机),各教室、实验(训)室须配备电脑、摄像头、麦克风、音箱、投影屏或LED屏等可双向互动的教学设备。图书信息中心提供疫情期间线上教学相关操作指南,对教师、学生、教学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保障师生在线课程、教学资源的有较使用。
3.时间与空间准备
线上线下教学切换的时间视新冠病毒感染需要而定,全体师生要随时做好切换准备。一旦开展上线教学,按新冠病毒感染要求,教师可居家为学生线上授课,学生可在健康驿站、宿舍或其他场所开展线上学习。不具备同步进行线上学习的师生,可在课后观看课程回放或恢复线下教学后由任课教师补授教学内容。
(二)教学平台选择
1.利用“智慧商贸”网络教学平台开展线上教学
近两年,学院建设并储备了大量的网络课程,截至目前的统计数据,“智慧商贸”网络教学平台已经建设课程近800门,几乎包含目前所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基于两年来的课程储备,各任课教师可以直接采用“智慧商贸”平台已经建好的线上课程为学生授课。
2.利用在线平台快速建课并同步开展教学
部分新开设课程、新聘教师在“智慧商贸”平台还没有建课的,可以利用“智慧商贸”平台或蓝墨云班课、超星泛雅等第三方平台快速建课,边建边用,建用结合。可通过腾讯、钉钉等第三方网络直播平台进行课程直播,在此基础上,尽快完成网络课程与资源建设工作。
3.利用虚拟仿真实训中心开展实践教学
要充分利用好虚拟仿真实训中心的作用,开展线上虚拟仿真实践教学,部分具备虚拟仿真实践教学条件的系部要加强实践类课程的开设,同时要注意加强资源共享,提高虚拟仿真实训平台的使用率。
4.利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开展教学
利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https://www.smartedu.cn)开展教学,鼓励任课教师在此平台注册建课,尤其“智慧商贸”平台中较成熟的课程。可以在此平台直接建课并全程使用,也可以在“智慧商贸”平台上建课,引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的教学资源。
5.利用在线平台做好实习管理工作
持续密切关注在校外岗位实习学生实习情况,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督促校内指导教师和企业指导人员从日常实习管理和新冠病毒感染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和全面指导,做到全过程、全员、全方位有效管理。
6.利用在线平台开展毕业设计指导及论文答辩
“智慧商贸”平台具备学生论文指导与论文答辩等功能,教师可在线上指导毕业生设计,在线提交、评审和答辩。同时,在线开展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
(三)教学模式选择
1.线上、线下混合模式
当小部分学生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症状且疫情没有扩散时,各系可根据疫情情况安排教学模式,可安排教师为其他未出现症状的学生现场授课,涉疫学生线上上课,从而开展现场加线上的混合式教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授课要求教学现场及学生端应具备满足为线上教学的设备设施。
2.纯线上模式
当班级大部分学生或部分任课教师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症状时,各系可根据疫情情况安排教师为整个班级进行纯线上教学,教师可居家线上授课,学生可在宿舍、驿站、教室等划定区域线上学习。纯线上授课方式,同样要求居家教师和学生端具备满足为线上教学的设备设施。
3.纯线下模式
部分区域出现疫情时,按照分区管理的原则,其他楼栋或楼层的没有疫情的班级(各科教师和学生均未涉疫),在做好分区管理和防护的前提下,可继续开展线下教学。各系要根据学院整体疫情防控情况持续关注疫情变化,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上课方式。
(四)线上教学具体要求
1.加强线上教学组织领导
学院新冠病毒感染期间线上教学工作,在学院应对新冠病毒感染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教学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各系部、中心要成立由教学副主任任组长的线上教学工作组,专门负责新冠病毒感染期间本部门线上教学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对教学工作组负责。线上教学工作组成员主要包括教学副主任、教务科长、实践教学科长、教学秘书等。
2.强化部门工作责任
教务处负责统筹新冠病毒感染期间线上教学管理工作,及时调整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案,对不适合线上教学的课程及时做出调整和妥善安排,充分利用学院“智慧商贸”网络教学平台和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开展在线教学。实践教学中心要做好实验(训)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配齐线上教学所需设备设施。教学督导评估中心做好线上线下教学督导工作。图书信息中心做好校内网络教学平台及资源的技术支持工作。各系要针对新冠疫毒感染防控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3.及时开展学情分析与学业预警、学分置换
教学班级出现新冠病毒感染情况后,各系线上教学工作组要加强研判,迅速召集各任课教师开展学情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线上教学方式和实施范围,并要求任课教师启动相应的教学方案。同时,要及时跟踪学生在线学习状况,解决学生学习过程中反馈的意见和问题,督促学生积极自觉学习,及时开展学业预警工作(开学第5周),确保学生学习质量。学分置换于开学第5周进行。严禁对线上教学有困难的学生强行开展线上教学,对此类学生可在复课后补授教学内容或采用学分置换等方式帮助其完成教学任务。
4.做好线上考勤,提供课程回放录像
线上教学期间,任课教师要利用“智慧商贸”教学平台认真做好每一堂课的考勤工作,对未到课学生要及时追踪,并及时向学生所在系线上教学工作组作出反馈。要求各任课教师保留完整的授课录像,供学生志愿者及暂不具备线上学习的学生回放学习。
5.建设好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
按照《学院教学运行管理制度》(内商职院党发〔2022〕151号)规定,成立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从学生群体的角度出发,收集和反馈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教学工作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协调教与学的各项活动,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目前,教务处已经按年级建立了学习委员信息员队伍,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完善组织结构,在广大学生中进一步遴选思想政治素质好、有主人翁精神和较强责任心的学生进入教学信息员队伍。通过教学信息员队伍及时解决师生的合理诉求。
6.加强线上教学督导
各相关部门要督促和检查线上教学工作进展情况,密切关注在线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解决,确保教学质量标准不降低。教学督导部门要对线上教学进行督导,在线随堂听课,并充分发挥学生信息员作用,及时收集学生反馈信息,对教学督导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组织评选在线教学优秀案例,进行正面宣传报道。
五、加强工作督导与监督
根据2023春季学期校历安排,请各相关部门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教学工作组将在开学初深入一线检查教学场所准备、教学设备设施准备、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条件准备、组织与人员准备、教学计划与教学方案、网络课程与资源建设、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制定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对重大责任问题及时予以追究。
附件-1
5822yh银河国际2023年春季学期校历
周 日期 星期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星期一 |
2月27日 全体教 师上班 |
6 全体师生上课 |
13 |
20 |
27 |
3 |
10 |
17 |
24 |
5月 1日 劳动节 |
8 |
15 |
22 |
29 |
5 |
12 |
19 |
26 |
3 |
星期二 |
28 |
7 |
14 |
21 |
28 |
4 |
11 |
18 |
25 |
2 |
9 |
16 |
23 |
30 |
6 |
13 |
20 |
27 |
4 |
星期三 |
3月 1日 |
8 |
15 |
22 |
29 |
5 清明节 |
12 |
19 |
26 |
3 |
10 |
17 |
24 |
31 |
7 |
14 |
21 |
28 |
5 |
星期四 |
2 |
9 |
16 |
23 |
30 |
6 |
13 |
20 |
27 |
4 |
11 |
18 |
25 |
6月 1日 |
8 |
15 |
22 端午节 |
29 |
6 |
星期五 |
3 |
10 |
17 |
24 |
31 |
7 |
14 |
21 |
28 |
5 |
12 |
19 |
26 |
2 |
9 |
16 |
23 |
30 |
7 |
星期六 |
4 学生 返校 |
11 |
18 |
25 |
4月 1日 |
8 |
15 |
22 |
29 |
6 |
13 |
20 |
27 |
3 |
10 |
17 |
24 |
7月 1日 |
8 |
星期日 |
5 学生 返校 |
12 |
19 |
26 |
2 |
9 |
16 |
23 |
30 |
7 |
14 |
21 |
28 |
4 |
11 |
18 |
25 |
2 |
9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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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部门:教务处 制表时间:2023年1月8日